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实施《广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指引》通过强化监督力度提升了广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通过优化监督方式,使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土壤调查提速。它与广州市此前出台的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文件共同构建了建设用地的环境安全屏障,可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借鉴。
对采样现场进行质量监督
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实现土地安全再利用
为保障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相关地块再利用前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等。为切实保障调查、评估工作质量,把好用地环境准入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了该《指引》,实现“事前掌握动态、事中监督指导,事后抽查校验”的全过程监测质量监督。
广州市土地资源紧张,城市提质发展要求土地资源快速再配置,土地再开发利用强度高、时间紧。要实现建设用地的安全再利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是关键。针对这个关键环节,广州市从2015开始在全国率先实施土壤监测的质量监督,2019年下半年试行由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监督,2020年全面推行第三方监督。此次正式印发的《指引》,是对前期监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其特点可概括为快、全、强、明、便。
监督工作提速震慑力度加大
“快”——串联改为并联,监督工作提速。
广州市过去的监测质量监督是在监测完成后,再由管理部门组织检查,耗时长。《指引》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提速,将事后监督改为在监测的同时开展监督,监督工作不再另外占用时间,效率明显提升。并联监督还有利于在监测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便于整改完善,体现了监督的目的不是单纯地找问题,而是帮助企业提升监测质量。同时,通过夯实监测数据基础,提高报告编制质量,节省后期报告评审时间、提高报告评审通过率。
“全”——监督全程覆盖,监督效果增强。
过去的事后监督,由于监测工作已完成,通常只能以实验室检查为主要方式,非常单一。采用并联监督,拓宽了监督手段。《指引》设置采样现场监督、密码平行样分析、平行样抽测分析、留样复测、采样复测、实验室检查6种监督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部分方式,实现监测工作从采样到检测、出具报告的全过程覆盖,使质量监督工作覆盖面更广、有效性更强。
“强”——“三不限定”模式,震慑力度加大。
由于广州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的地块数量多,如果对每个地块监测均进行全面监督,需耗费大量资源。为了实现以有限力量达到最强效果,《指引》设置“三不限定”监督模式,即监督时间、监督人员、监督方式均不事先限定,而是在监督过程中根据地块特征选定,且无需事先预告。对重点行业企业曾用地及曾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公众关注度高的地块加强监督力度。这对监督对象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提升了监测质量可靠性。
对地块土壤进行采样分析
操作公平透明推行智能服务
“明”——研创判定规则,操作公平透明。
为了科学实施监测质量监督结果判定,《指引》运用近年广州市土壤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和积累的大量数据,经研究和反复论证,分别明确并量化了对6种监督方式的监督结果判定规则,使监督结果评价有据可依,并保障了评价的公平性。判定规则同时解决了土壤监测实际工作中对结果评价的困扰。
“便”——推行智能服务,方便企业填报
为方便被监督对象报送信息,质量监督工作继续采用“广州土壤”APP。《指引》总结了“广州土壤”一年来的运用经验,并作进一步规范。广州市辖区内所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均需提前填报监测计划,并滚动更新,利用APP这一系列报送变得方便、简单。通过APP,也实现了信息智能化掌控,即便于监督单位开展监督工作,也便于生态环境部门提前掌握全市再开发地块调查情况,将管理链条延伸至“事前”。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