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好!财政部:社保基金投资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将可达40%、30%

增加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社保基金投资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可达40%、30%;适度下调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上限……12月6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为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制度体系、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运营行为,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

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财政部表示,全国社保基金2000年8月成立以来规模不断增长、投资能力不断增强、资产配置广度深度不断提升,年均投资收益率为7.66%。

在投资范围上,《管理办法》将此前专项批复进行整合,并适当优化调整投资范围,兼顾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管理办法》中共有十一类产品和工具,主要调整包括:一是纳入历年专项批复内容,具体包括同业存单、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债券回购、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优先股、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二是结合金融市场发展变化,参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养老金产品等。三是根据金融市场发展,适当增加套期保值工具,具体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权等。此外,明确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符合条件的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优先股,经批准的股票指数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分别可达40%和30%

起草说明指出,在投资监管比例方面,根据基金投资和监管实践,综合考虑风险收益特征,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品种按照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进行划分,并将境内和境外投资全口径纳入监管比例。
根据《管理办法》,目前,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分别可达40%和30%,进一步提高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灵活度,有利于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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